(信息來源:賽柏藍)
目前,多省藥監部門先后下發《暗訪檢查辦法》,開展藥品生產、經營相關暗訪檢查工作。 與此同時,近日,天津市召開全市食品藥品安全大檢查工作動員部署會議,決定自5月中旬至11月底,按照“企業自查、區縣普查、專家抽查、部門督查、市級核查”5個步驟,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7個月的食品藥品安全集中檢查整治。 此前,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《關于整治藥品流通領域違法經營行為的公告》,要求所有藥品批發企業對是否存在涉嫌掛靠、走票等方面問題進行自查,并制定整改措施和計劃5月31日前報送省級藥監部門。天津的藥企們,才應付著國家局的檢查,現在當地的大檢查又來咯,自求多福吧! 據悉,天津將全面檢查本市所有食用農產品、食品、藥品、保健食品、醫療器械(以下簡稱“四品一械”)生產經營單位(含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單位),重點檢查“四品一械”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取得主體資格、經營資格,落實安全管理制度、質量管理規范、產品質量控制等主體責任的情況。 業內人士表示,天津的《食品藥品安全大檢查方案》共有234頁,內容十分詳細。在藥品方面,從GSP到GMP,無論是“無菌制劑”、“非無菌制劑”,還是“醫院制劑”,都有著嚴格詳細的要求。方案規定,對于發現問題的企業,責令整改,嚴重者予以取締。 藥品安全大檢查查什么?怎么查? 一、藥品生產領域 按照《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》、《醫療機構制劑配制監督管理辦法》等相關規定,對企業行政許可項目、生產工藝標準執行、質量控制、原輔料管理、成品管理等情況開展檢查,重點檢查是否按處方投料、中藥制劑是否違法添加、生產過程是否嚴格執行批準的生產工藝、是否嚴格執行供應商審計制度、成品是否嚴格按照要求儲存運輸等。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,依法實施分類治理: 1、對無證生產藥品的,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 2、對存在嚴重缺陷項的,收回GMP證書。 3、對存在主要缺陷項多于3條及一般缺陷項多于10條的,責令停產整頓。 4、對存在主要缺陷項少于2條及一般缺陷項少于10條的,責令限期整改。 二、藥品流通領域 按照《藥品管理法》、《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》及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》等法律法規規章,對天津市藥品經營和使用單位進行全面檢查。 以疫苗、血液制品、二類精神藥品制劑、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、冷藏冷凍藥品、中藥材、中藥飲片等為重點品種,重點檢查藥品經營單位的經營范圍、質量管理體系、從業人員、設施設備、計算機系統、收貨與驗收、運輸和儲存等情況,嚴厲查處“掛靠”、“走票”出租、出借證照和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,嚴查企業特殊藥品流弊現象。加大對醫療機構藥房的管理力度,重點檢查醫療機構藥品購進、儲存、調配、使用合規及不良反應報告等情況。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,依法實施分類治理: 檢查中發現藥品經營企業存在以下行為的,按照《藥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八、七十九、八十一、八十四條“情節嚴重”情形,吊銷《藥品經營許可證》并向社會公開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 1、為他人違法經營藥品提供場所、資質證明文件、票據等條件的; 2、從個人或者無《藥品生產許可證》、《藥品經營許可證》的單位購進藥品的; 3、向無合法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藥品,向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疫苗,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從事無證經營仍為其提供藥品的; 4、偽造藥品采購來源,虛構藥品銷售流向,篡改計算機系統、溫濕度監測系統數據,隱瞞真實藥品購銷存記錄、票據、憑證、數據等,藥品購銷存記錄不完整、不真實,經營行為無法追溯的; 5、購銷藥品的證(許可證書)、票(發票、隨貨同行票據)、賬(實物賬、財務賬)、貨(藥品實物)、款(貨款)不能相互對應一致; 6、藥品未入庫,設立賬外賬,藥品未納入企業質量體系管理,使用銀行個人賬戶進行業務往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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